省物价局关于厦深铁路用电还贷加价标准的批复
粤价〔2013〕242号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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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深铁路还贷加价有关问题的请示》(广电财〔2013〕104号)悉。鉴于厦深铁路项目相关投资尚未完成竣工决算,难以开展还贷加价测算的情况,同意厦深铁路广东段用电还贷加价标准参照京广电气化铁路和武广客运专线铁路广东段的标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核定前暂按每千瓦时7.4分(不含税)执行,待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核定后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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