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华电徐闻前山风电场上网电价的批复
粤价〔2013〕186号 2013年8月12日
湛江市物价局,广东电网公司:
湛江市物价局报来《关于华电徐闻前山风电项目上网电价的请示》(湛价〔2013〕111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规定,核定华电徐闻前山风电场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61元(含税),自发电机组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