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广东阳江汉能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粤价〔2013〕178号 2013年8月7日
阳江市物价局,广东电网公司:
阳江市物价局报来《关于阳江市汉能工业有限公司申请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上网电价的请示》(阳发改呈〔2013〕71号)悉。经审核,广东阳江汉能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属于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接网费用由业主承担,接网线路长度低于50公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59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44号)的规定,核定该项目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531元(含税,含接网费用1分钱),自电站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