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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广东阳江汉能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信息来源: 时间:2013-08-08 15: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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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广东阳江汉能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粤价〔2013〕178号    2013年8月7日

 

阳江市物价局,广东电网公司:
    阳江市物价局报来《关于阳江市汉能工业有限公司申请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上网电价的请示》(阳发改呈〔2013〕71号)悉。经审核,广东阳江汉能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属于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接网费用由业主承担,接网线路长度低于50公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59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44号)的规定,核定该项目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531元(含税,含接网费用1分钱),自电站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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