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资环函〔2024〕1777号
省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要求,经商有关部门,现将《广东省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委(资环处)反映。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1月22日
广东省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指引(试行)
生态产品目录清单编制是健全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基础性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生态产品目录清单编制工作,助力各地挖掘、识别、开发生态产品,我委编制了《广东省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指引(试行)》。
一、编制原则
系统谋划、目标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两山”良性互促、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协同推进为目标,客观、合理地对生态产品进行分类,各类别之间边界分明,无交叉重叠。
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生态产品形成和供给过程应具有生态正向性或明确的生态控制界线,充分发挥各地区生态优势,突出功能定位,挖掘区域特色鲜明、代表性强、品质优良的生态产品,具有明显的生态溢价效应。
产权清晰、保护权益。依托不动产登记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明确生态产品权责归属,鼓励适度扩大使用权权能在生态产品上的创新性探索和实践,确保价值实现主体相关活动和权益受法律保护。
注重实效、循序渐进。考虑生态、经济等相关数据的可获得性,服务生态产品的生产、核算、经营与管理等需求,以可核算、可转化为目标,从易识别判断、易界定、易调查的生态产品开始,根据各地实际,在取得共识情况下,分期分批纳入目录清单。
二、编制目的
本目录清单一是指引各地调查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范围内的生态产品种类,编制生态产品目录清单,为科学开展GEP核算打好基础;二是依据各类生态产品属性和已有实践经验的价值变现方式,进一步丰富细化分类,指引各地根据自身资源禀赋挖掘、识别、开发可交易、可变现、可抵押的生态产品,促进生态产品的价值转化。
三、生态产品界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生态产品是指生态系统为经济活动和其他人类活动提供且被使用的货物与服务贡献,可分为物质供给、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三类。
三、生态产品分类
(一)一级生态产品目录
分为物质供给类生态产品、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文化服务类生态产品。
(二)二级生态产品目录
物质供给类生态产品主要分为:农业产品、林业产品、畜牧产品、渔业产品、淡水资源、生态能源及其他物质产品等。
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从产品属性及其价值变现方式的角度进行了分类,主要分为:自然生态服务产品、资产衍生产品、政府规制产品等;其中,自然生态服务产品是根据《规范》中的10个调节服务类核算指标归纳而成,同时,根据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中的实践探索,再细分出资产衍生和政府规制两类具有可操作性的可交易、可变现、可抵押产品。
文化服务类生态产品从具体功能用途及行业的角度进行了分类,主要分为:旅游康养、休闲游憩、景观增值、教育文化服务、体育赛事服务等;其中,旅游康养、休闲游憩和景观增值对应《规范》中的文化服务类核算指标,同时,根据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中的实践探索,增加了教育文化和体育赛事两类与生态融合发展新业态的服务产品。
(三)三级生态产品目录
在物质供给类和文化服务类生态产品中,以《规范》的指标说明、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领域标准体系》《陆地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指南》、联合国《环境经济核算体系—生态系统核算》等为依据,制定了三级生态产品目录。其中,考虑到统计数据的可获得性,物质供给类生态产品中涉及林下生产的菌、茶、果、药、禽等产品不单列在林产品指标中,而是与农业产品相关的产品指标合并。
在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中,参考《规范》的指标说明、联合国《环境经济核算体系—生态系统核算》、国家标准《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GB/T 38582-2020)、《陆地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指南》、《北京市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及应用指南(试行)》等,自然生态服务产品从服务功能的角度分为: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海岸带防护、洪水调蓄、固碳、空气净化、水质净化、局部气候调整、噪音消减等10种产品;资产衍生产品从产权类型的角度分为:使用权、经营权和补偿收益权等3种产品;政府规制产品则主要分为:权益类和指标类等2种产品。
四、生态产品说明及建议
(一)说明
在物质供给类生态产品中,主要对三级目录产品进行列举说明,有针对性地列举部分省内地理标志产品或粤字号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并指出该类产品主要分布地区。
在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中,主要对自然生态服务三级目录产品的服务功能进行说明,对资产衍生、政府规制类三级目录产品进行列举说明。
在文化服务类生态产品中,主要对三级目录产品的服务功能进行说明,并列举部分省内已有的相关产品。
(二)产品属性及价值实现建议
该部分属于辅助内容,通过描述不同生态产品的产品属性,引导目录清单编制者、生态产品开发经营者等相关人员更清晰了解产品的形成和供给过程,结合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建议,助力各地深入挖掘、识别生态产品,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推动更多生态产品得到合理、科学地开发和经营。
各地(市、县)以《广东省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指引(试行)》为基础框架,根据本地区生态产品实际情况,适当增减相关内容,形成市、县级生态产品目录清单。
广东省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指引表
序号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三级目录 | 说明 | 产品属性及价值实现建议 |
1 | 物质供给类生态产品 | 农业产品 | 谷物 | 水稻、玉米等,如:增城丝苗米、马坝油粘米、蕉岭大米、龙门大米、台山大米、恩平大米、连山大米、罗定稻米、新兴丝苗米。 主要分布地区:全省。 | 产品属性: 物质供给类生态产品是依靠自然资源以及环境服务生产的物质生态产品,还可分为直接利用供给生态产品(农林牧渔产品)和转化利用供给生态产品(生态能源产品),是生态产品中的基础产品,涵盖范围广泛,内容丰富,涉及人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一般通过产业化经营和直接市场交易方式实现价值。 产品价值实现建议: 聚焦高效生产、提升价值以及强链补链延链。 1. 推广生态种养模式。因地制宜在山区梯田湿度发展“稻渔”“稻鸭”等绿色种养模式,大力推广“水稻+”轮作模式”,以及“林菌”“林茶”“林果”“林药”“橡胶+南药”等林下经济模式的应用示范,保障优质生态产品供给的同时,提高综合生产效益,减轻农林牧渔业对生态系统的负面影响。 2. 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其在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品牌建设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效益;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订单农业、合同契约、股份合作等方式,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3. 深化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智慧农业,推广农业物联网、无人机植保和精准施肥等技术,把控生长环境,减少投入品使用,通过大数据分析降低生产风险;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研发或引进适合丘陵地区的农业机械;建立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壮大农机专业户、农机合作社和农机作业公司等各种形式的新型农机服务化主体。 4. 加快全产业链培育。高标准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促进丝苗米、甘薯、荔枝等优势产业或特色产业集群,在农业生产的基础上,发展农产品加工、物流、销售、休闲旅游等产业,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依托道地药材、岭南特色中药材,发展南药的精深加工,高质量发展中医药产业;强化水资源开发与利用,发展水饮料、水上旅游、水文化产业等。 5. 大力推进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培育高品质高价值的海水优势鱼种,发展深海养殖、智能养殖等新型养殖模式,提高渔业的生产效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发展渔业加工业,发展休闲渔业、海钓等新业态,拓展渔业的发展空间。 6. 着力打造广东特色农业品牌。进一步完善“粤字号”认证体系,推动各地探索建立生态产品质量追溯机制;推动珠江三角洲平原和粤西水稻稳产高产,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米袋子”;加强粤西的叶菜瓜类蔬菜种植和粤北根茎类和耐寒叶菜种植,高标准建设“菜篮子”基地;在粤北、粤西推广油茶种植,打造高端“油瓶子”;科学规划特色水果种植,粤东发展柑橘、柚子类水果,粤西发展香蕉、芒果等热带水果,珠三角发展火龙果、葡萄等特色水果,打造现代化“果盘子”;依托粤北高山建设茶叶优势产区,传承和弘扬茶文化,打造大湾区“茶罐子”。 |
2 | 薯类 | 甘薯、马铃薯等,如:五华高山红薯、陆丰甘薯、恩平马铃薯。 主要分布地区:全省。 | |||
3 | 豆类 | 大豆、豌豆、蚕豆等杂豆。 主要分布地区:全省。 | |||
4 | 糖料 | 甘蔗等。 主要分布地区:粤西;其中,台山、阳春、高州、信宜等地是甘蔗主产区。 | |||
5 | 油料 | 花生、油菜籽等。 主要分布地区:粤西、粤北山区。 | |||
6 | 烟草 | 黄烟、烤烟等。 主要分布地区:粤北山区。 | |||
7 | 蔬菜 | 菜心、油菜、芥菜、空心菜、番茄、苦瓜、丝瓜等,如:增城迟菜心、海丰菜心、水东芥菜、连州菜心。 主要分布地区:珠三角、粤北山区、粤西。 | |||
8 | 食用菌 | 金针菇、真姬菇、香菇、杏鲍菇、红松茸、荔枝菌等。 主要分布地区:粤北山区。 | |||
9 | 茶叶 | 绿茶、红茶、乌龙茶等,如:沿溪山白毛尖、紫金蝉茶、鹤山红茶、五华绿茶、柏塘山茶、英德红茶、凤凰单丛茶。 主要分布地区:粤东主要生产以单丛茶为主的特色乌龙茶,粤西主要生产大叶种绿茶兼顾红茶和特色乌龙茶(台湾种为主),粤北山区主要生产以“英红九号”为主的特色红茶。 | |||
10 | 水果 | 柑橘橙、香蕉、菠萝、荔枝、龙眼等,如:从化荔枝、仁化贡柑、连平鹰嘴蜜桃、梅县金柚、平远橙、徐闻菠萝、高州香蕉、四会沙糖桔。 主要分布地区:粤西、珠三角;其中,香蕉、菠萝、龙眼产地主要集中在粤西,荔枝则主要在粤西和珠三角,柑橘橙主要在珠三角和粤北山区。 | |||
11 | 中草药材 | 如:化州橘红、阳春春砂仁、新会陈皮、广佛手、广藿香、广地龙、德庆巴戟、电白沉香、高良姜、金钱白花蛇、灵芝、铁皮石斛等。 主要分布地区:珠三角、粤西、粤北山区。 | |||
12 | 林业产品 | 木本油料 | 油茶、油桐子等。 主要分布地区:粤东;其中,河源市是油茶主产区。 | ||
13 | 木本香料 | 松香、花椒、八角、肉桂、沉香、檀香等,如:罗定肉桂。 主要分布地区:粤东、粤西。 | |||
14 | 木本粮食 | 板栗、柿子、枣、银杏等,如:东源板栗、封开油栗、雷州青枣、信宜柿子、南雄银杏。 主要分布地区:粤东、粤北山区、粤西。 | |||
15 | 森林蔬菜 | 竹笋、香椿、刺嫩芽等,如:西牛麻竹笋、揭西苦笋。 主要分布地区:粤西、粤北山区。 | |||
16 | 花卉苗木 | 兰花、月季、菊花、剑兰、绿化苗木、盆景等,如:翁源兰花、春节盆桔、瑞岭盆景。 主要分布地区:珠三角、粤东。 | |||
17 | 木材 | 桉树、杉木、松树等。 主要分布地区:粤北山区。 | |||
18 | 竹材 | 毛竹、青皮竹、麻竹、箭竹等。 主要分布地区:珠三角、粤北山区;其中,肇庆广宁县主产青皮竹,韶关市、河源市主产毛竹,清远市主产麻竹。 | |||
19 | 畜牧产品 | 猪肉 | 如:大花白猪、蓝塘猪、粤东黑猪、广东小耳花猪等。 主要分布地区:粤西、粤北山区。 | ||
20 | 牛肉 | 如:雷州黄牛等。 主要分布地区:粤东、粤西、粤北山区。 | |||
21 | 羊肉 | 如:桥头石山羊、雷州黑山羊、阳江湖羊等。 主要分布地区:粤北山区、粤西。 | |||
22 | 禽肉 (含林禽产品) | 鸡、鸭、鹅、鸽子等,如:龙门胡须鸡、封开杏花鸡、清远(麻)鸡、兴宁鸽、茂南白鸽、饶平狮头鹅、澄海狮头鹅、马冈鹅等。 | |||
23 | 兔肉 | 如:郑氏南兔等。 主要分布地区:粤西。 | |||
24 | 牛奶 | 如:香满楼、燕塘、风行、三元等。 主要分布地区:珠三角、粤西。 | |||
25 | 禽蛋 | 如:旭日咸蛋、生江原始蛋、绿杨鲜鸡蛋、廉江鸡蛋等。 | |||
26 | 其他 | 如:客路蚕桑等。 主要分布地区:珠三角。 | |||
27 | 渔业产品 | 海水捕捞产品 | 鱼类(马鲛鱼、带鱼、黄花鱼)、虾类(对虾、竹节虾)、蟹类(花蟹)、贝类(牡蛎、扇贝、青口、腔肠动物类(海蜇)、头足类(鱿鱼、章鱼)等。 主要分布地区:粤西。 | ||
28 | 海水养殖产品 | 鱼类(海鲈、金鲳鱼、石斑鱼)、虾类(南美白对虾)、蟹类(青蟹)、贝类(牡蛎、扇贝、鲍鱼)、棘皮动物类(海参)、藻类(紫菜)等,如:白蕉海鲈、湛江金鲳鱼、湛江生蚝。 主要分布地区:粤西。 | |||
29 | 淡水捕捞产品 | 鱼类(草鱼、鲢鱼、鳙鱼、鲫鱼、鳜鱼、黄鳝)、虾类(罗氏沼虾)、蟹类(河蟹)、贝类(河蚌)等,如:珠江鲈鱼、花都加州鲈。 主要分布地区:珠三角。 | |||
30 | 淡水养殖产品 | 鱼类(罗非鱼、青鱼、淡水鲈鱼、黄颡鱼、草鱼、鲫鱼、鲢鱼、鳜鱼)、虾类(罗氏沼虾)、蟹类(河蟹)、贝类(河蚌)、藻类、其他(中华鳖、泥鳅)等,如:三角鲂、百容草鱼、白金丰产鲫。 主要分布地区:珠三角。 | |||
31 | 淡水资源 | 农业 | —— | ||
32 | 工业 | —— | |||
33 | 城乡公共 | —— | |||
34 | 居民生活 | —— | |||
35 | 生态环境 | —— | |||
36 | 生态能源 | 沼气 | 由有机物质在缺氧条件下经过微生物发酵产生的混合气体,主要成分为甲烷和二氧化碳,可燃烧用于发电和供暖。 | ||
37 | 秸秆 | —— | |||
38 | 薪柴 | —— | |||
39 | 水电 | —— | |||
40 | 其他物质产品 | 从自然生态系统中获得的一些其他装饰产品、种子、鱼苗、虾苗等。 | |||
41 | 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 | 自然生态服务产品 | 水源涵养 | 生态系统通过其结构和过程拦截滞蓄降水、增强土壤下渗,涵养土壤水分和补充地下水,调节河川流量,增加可利用水资源量的功能。 | 产品属性: 自然生态服务产品是生态系统为人类生活生产所提供的生态调节服务类产品,为保护、修复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常见政府下达造林、抚育、生态保护修复、生态质量提升等工程任务,一般通过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财税激励、公共投资等方式实现其价值转化。 产品价值实现建议: 聚焦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和赔偿机制,优化政府购买服务。 1. 推动GEP核算结果应用到生态补偿中。遵循“谁保护,谁受益”原则,通过GEP核算结果应用完善纵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一方面精准识别承担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按照保护成本和沉没成本等因素,给予合理补偿;另一方面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GEP显著提升的区域,相应增加转移支付,反之减少。 2. 构建多元化横向生态补偿渠道。深化省际间的合作与补偿,持续巩固省内流域的补偿机制,探索大气、森林等领域的横向补偿或财政激励机制;推动“飞地经济”发展,从产业、技术、人才、资金等多方面开展帮扶,实现优势互补和协同发展;通过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生态基金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到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领域,科学合理安排可盈利生态项目,拓宽生态补偿资金的来源渠道,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并通过盈利反哺公益,构建良性循环。 3. 加强行政司法联动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具体的损害认定流程和评估标准,设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项基金,推广“司法+碳汇”等创新履行方式。 4. 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考核机制。推动将生态产品总值指标纳入党委和政府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 |
42 | 水土保持 | 生态系统通过其结构与过程保护土壤,降低雨水的侵蚀能力,减少土壤流失的功能。 | |||
43 | 防风固沙 | 生态系统通过增加土壤抗风能力,降低风力侵蚀和风沙危害的功能。如:石漠化地区 | |||
44 | 海岸带防护 | 滨海盐沼、红树林、珊瑚礁等生态系统减低海浪,避免或减小海堤或海岸侵蚀的功能。 | |||
45 | 洪水调蓄 | 生态系统通过调节暴雨径流、消减洪峰,减轻洪水危害的功能。 | |||
46 | 固碳 | 生态系统吸收二氧化碳合成有机物质,将碳固定在植物和土壤中,降低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功能。 | |||
47 | 空气净化 | 生态系统吸收、过滤、阻隔和分解大气污染物,净化空气污染物,改善大气环境的功能。 | |||
48 | 水质净化 | 湖泊、河流、沼泽等生态系统通过物理和生化过程对水体污染吸附、降解以及生物吸收等方式,降低水体污染浓度,净化水环境的功能。 | |||
49 | 局部气候调整 | 生态系统通过植被蒸腾作用和水面蒸发过程吸收能量,调节温湿度的功能。 | |||
50 | 噪音消减 | 生态系统通过植物反射和吸收声波的能量,起到的消减交通噪音功能。 | |||
51 | 保护生物多样性 | 生态系统为本地物种提供生存与繁衍的场所,以及对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保育的作用和价值。 | |||
52 | 资产衍生产品 | 使用权 | 林地使用权以及国有农场、草场、水域、滩涂等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等,如:深圳赤石镇新里村集体林地出租流转。 | 产品属性: 资产衍生产品以生态空间资源要素为基础,由其所有权衍生出的产权化生态产品,一般以产权流转等方式实现价值。 产品价值实现建议: 聚焦产权明晰与收储,通过资源整合、转化提升,促进生态溢价,推动市场化交易和品牌打造。 1. 搭建生态产品交易平台。鼓励各地创建“政府主导、国企运营、市场化操作”模式的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实现收储、交易、招商、服务等功能,建立交易制度体系,明确交易品种、交易流程、服务区域、金融服务等。 2. 推动绿色资源资产、产权类产品开发。持续推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明确自然资源产权归属,组织开发多元化的自然资源(土地、林地等)和存量资源(农房、生产设施设备等)产权流转产品/项目。 3. 打造地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引入品牌商标和溯源码,推动品牌规范化管理,充分利用产品特性与当地文化打造品牌特色,逐步提升品牌在消费者层面的认可度,如始兴的“生态始兴+”特色品牌、新丰的“新丰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乳源的“世界瑶乡·疗愈圣境”大健康品牌等;以公用品牌为母品牌,企业品牌或产品品牌为子品牌,推动子母品牌双轨发展,形成品牌链条体系;通过品牌影响力,打造三产融合的区域公用品牌,进一步提升溢价能力。 | |
53 | 经营权 | 耕地、林地、草地、荒地等土地经营权,如:梅州平远东石镇尖山矿区开发光伏产业、韶关凡口矿、大宝山矿打造国家矿山公园。 | |||
54 | 补偿收益权 | 公益林补偿收益权、林地地役权补偿收益权等,如:河源东源康禾镇、云浮郁南连滩镇等地落地推广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 | |||
55 | 政府规制产品 | 权益类产品 | 碳排放配额、林业碳普惠、红树林碳汇产品(蓝碳)、竹碳汇产品、排污权、用能权、取水权等。 | 产品属性: 政府规制产品是政府通过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措施进行管控,创造一定交易需求,进而产生的权益、指标类生态产品,一般可通过开展市场交易、政府购买等方式实现其价值。 产品价值实现建议: 聚焦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强化供需对接,做好市场化服务。 1. 完善市场机制。明确并简化交易手续和流程,支持中小规模的交易主体能方便快捷地参与到生态资源权益交易中;聚焦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重点领域,建立生态信用基础标准、信用交易标准体系以及信用监管标准体系; 2. 增强市场流动性。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参与,根据资源禀赋,进一步挖掘如生物多样性保护权益、景观资源观赏权益等多样化的生态资源权益交易品种。 3. 优化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的金融产品,如生态资源权益抵押融资等,为交易主体提供资金支持,解决其资金短缺问题。 4. 促进跨区域合作。打破地域限制,推动不同地区之间的生态资源权益交易合作,通过省际、区际、市际的水权、排污权、碳汇等交易,实现运用市场手段调整自然资源配置,促进城镇、生态区域协同发展;探索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碳排放权交易所,建立大湾区绿色金融标准和服务互认共认。 | |
56 | 指标类产品 | 绿化增量责任指标、森林覆盖率考核指标、森林单位蓄积增量指标、清水增量责任指标、海岸线占补平衡指标、生态积分(各种群落及其生存空间的评估生态价值增长值)、水质信用(水质考核指标)、地票(农村闲置废弃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林地或草地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等。 | |||
57 | 文化服务类生态产品 | 旅游康养 | 生态旅游、自然观景、农业观光、森林康养、温泉康养、生态娱乐服务等 | 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旅游观光、娱乐、休养等服务,使其获得审美享受、身心恢复等非物质惠益。 | 产品属性: 文化服务类产品是以自然资源作为物质基础或载体、生态环境作为空间保障提供的服务类生态产品,用于满足人们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一般可通过社会化服务、直接市场交易实现其价值转化。 产品价值实现建议: 聚焦农文旅体融合发展,突出当地特色,赋能业态创新。 1. 强化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文化+”跨业态融合发展,以文化为主体,深入挖掘旅游功能,打特色文化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如民族地区将民族歌舞表演、传统手工艺展示与旅游观光相结合,推出民族文化体验旅游项目;加强与科技、教育、体育等产业的融合,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将文化遗产数字化,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和线上教育课程,实现文化服务类生态产品与科技、教育产业的融合发展。 2. 加强营销推广。利用社交媒体、旅游推介会、文化节庆活动等平台,综合运用多种营销手段,提高文化服务类生态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 |
58 | 休闲游憩 | 公园休憩服务等 | 生态系统为人类业余时间提供的休闲、运动等服务,使其获得精神放松、心情愉悦等非物质惠益。如:自然公园、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步道等。 | ||
59 | 景观增值 | 土地溢价、房屋溢价等 | 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美学享受,从而提高周边土地、房产价值,产生房屋销售和租赁过程中的自然景观溢价的功能。 | ||
60 | 教育文化服务 | 自然科普服务、科研服务、生态文化遗产、美学体验服务、文艺创作等 | 如:海珠湿地自然学校、开平碉楼、广东省博物馆、南越王宫博物馆等。 | ||
61 | 体育赛事服务 | 龙舟、马拉松、冲浪、定向越野等赛事服务 | 如:龙舟锦标赛、广州马拉松、南粤古驿道定向大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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