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思想统领法治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持续推进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政府建设,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全面加强。
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成立委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由法规处等处室参加的法制工作机构,统筹推进全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我省2023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制定《广东省发展改革委2023年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提出具体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处室单位,压实工作责任。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落实法治机关建设主体责任。
委党组书记率先垂范,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通过委党组会、委务会议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全委干部注重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和核心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我委法治机关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全面落实述法工作要求,实现委领导“述法”全覆盖,委主要负责同志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三)聚焦重点工作,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一是加强重大合作平台法治保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南沙科学城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年)》正式印发,推动国家印发实施《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指导深圳市制定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推动两批合计182项省级事权下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赋予合作区更大的改革发展自主权。用好珠海特区立法权,推动澳门医疗人员和药学技术人员跨境执业备案等“小切口”法规出台实施。结合合作区实际需求,推动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修订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港澳旅游从业人员执业规定等法律法规。编制合作区首批有关调整或制定澳门法律法规事项清单,提出7项建议调整或制定澳门法律法规事项。
二是深入推进投融资改革。制定省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出台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实施方案,召开全省面向民间资本推介示范项目和应用场景会议,先后向民间资本推介两批次共146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156亿元。编制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标准化指引,系统梳理形成交通、水利、能源等7类项目前期工作流程“一图一表一册”。推行“承诺制+并联审批”“多规合一+联合验收”等创新举措,推动环评审批、施工许可、节能审查办理时限平均压缩至10个、2个和1个工作日,累计完成审批管理事项1100多项,其中获国家批复事项134项。
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实施《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建立广东省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工作专班,对标世行评估规则和方法论开展营商环境改革。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形成省评价报告和问题清单、建议清单、典型经验清单。聚焦妨碍公平竞争、办事不方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等方面开展8项专项整治,在市场准入、运营、退出等关键环节解决一批堵点难点问题。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回头看,完成2022年底发现问题线索的整改工作。
四是扎实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排查整改机制,针对国家公布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典型案例全面开展排查整治。推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广州南沙纳入国家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开展全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平台,集成负面清单动态管理、案例库管理、“好差评”系统、督查督办、任务管理、评估报告管理等功能。
五是着力推进政府诚信建设。建立信用建设法规政策体系,推动出台《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依托信用广东平台对政府拖欠账款且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进行公示,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指标体系,持续整治“新官不理旧账”失信行为,对全省9万家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进行监测,每月出具监测报告,及时掌握政务失信苗头性问题。开通政府违约失信投诉专栏,受理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产业扶持、政府投资等领域与民营企业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中的违约毁约行为。积极参与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将政务诚信建设情况纳入对地市考核及省级机关绩效考核并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压实各地各部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
(四)坚持法治引领,政府科学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将《广东省省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纳入目录,并向社会主动公开。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制度,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全年共对逾140份各类政策性文件、重大合同协议等进行实质性审查。开展法律专场咨询8场,通过定期驻场和电话、邮件咨询及时解决日常工作中的法律问题。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配套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免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三个清单,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减免责清单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权的规范制约。加大“双公示”信息归集报送和分析,行政许可信息报送成功条数和合规率居全国第一。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序开展行政复议5宗、行政应诉4宗,依法按时答复答辩,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推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727条、政策文件解读材料24个,办理(含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03宗,到期办结率达100%。
(五)创新监管方式,依法监管效能明显增强。
一是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托信用广东平台建立“信用+大数据”综合评价体系,对省内700多万企业进行信用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共享至各监管部门,为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放管服”改革提供支撑。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加大对实行政府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监管力度,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选取管理项目数量较多的业务处室作为年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重点处室,推动重点工程项目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完善部门协调联动监管机制,确保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健康发展。
(六)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干部队伍法治素养不断提升。
一是建立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印发2023年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作为重点学习内容,明确普法责任处室单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作为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干部培训班专题集中培训的重要内容。开展贯彻落实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评估及“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二是坚持普法与党建相结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律法规列入委党组和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通过每月印发的“党支部工作指引”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中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内容。三是加强常态化法律法规学习。坚持全委处级以下干部职工参加省普法学习和学法考试全覆盖,推动全委干部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26名干部参加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专业知识考试并获取行政执法资格。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动性、系统性还需加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成果运用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效果还不显著。二是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仍需提高,虽然能够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咨询等制度,但缺乏提高自身法治素养的主动性,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研究还不够深入。三是行政执法机制有待继续优化,对开展行政检查的认识还不够到位,需要根据市场经济发展和改革步伐不断改进执法方式、充实执法队伍、提升执法效能。四是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创新性有待拓展,法治宣传的途径需进一步拓宽,法治宣传平台、载体有待增加,普法精准度仍需加强。
三、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贯彻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我省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部署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相关工作安排,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省委依法治省办的工作部署,抓紧制定我委2024年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深化改革的能力。
(二)继续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加快推进《广东省成品油流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促进产业有序转移条例》等地方立法项目,积极推进县域经济立法研究,跟进国家层面循环经济、招标投标、粮食安全等领域立法修法进度,谋划研究省级配套法规政策的制定与修订工作。
(三)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我委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专题培训,充实执法队伍,提升执法能力。
(四)持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运用各类宣传媒介开展精准普法,不断扩大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渗透力,积极营造尊崇法治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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