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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开遴选专项资金预算申报事前绩效评估服务承担机构的通告

信息来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时间:2022-11-16 09: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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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预算申报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粤财绩函〔2021〕5号),为提高预算申报的规范性、科学性,我委计划组织开展专项资金预算申报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现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遴选服务承担机构,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专项资金预算申报事前绩效评估服务

  二、项目内容

  落实《广东省省级财政绩效评估指南》工作要求,围绕专项资金预算申报的必要性、项目绩效目标的合理性、项目实施的可行性、项目投入的经济性以及筹资合规性等方面,对该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事前评估,编制完成相关评估报告。

  三、报名单位条件及遴选方式

  (一)广东省内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纳税、社会保险费,无严重失信行为行政处罚;

  (三)社会信誉良好,熟悉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及要求,具有从事政府委托开展同类型相关专项工作服务经验;

  (四)承担本项目所必须具备的其他资质和能力。

  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委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

  四、申报材料

  (一)单位概况。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内部设置情况、财务情况、人员情况、相关工作业绩等,及其他可以佐证单位专业能力、资质、业绩、荣誉等情况的相关材料,以项目合同复印件为准。

  (二)专项工作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情况、项目负责人及成员近年来承担相关工作情况、专项工作思路方法、工作进度安排、完成项目的条件和保证、项目费用预算情况等。

  (三)服务费用报价。服务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6万元。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交通差旅费、人员费、数据购买、出版发行费用等。

  (四)材料注意事项。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材料为多页的,还应加盖骑缝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文档光盘报送我委(资环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昆,电话:020-83133190,传真:020-83138699,电子邮箱:fgwzhc@gd.gov.cn,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1213室。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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