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关于审定清远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预审稿)的请示》(清发改能环〔2021〕42号,以下简称《规划》)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规划》,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至2025年底,清远市加油站规划数量须控制在323个以内(不含高速公路加油站),其中新增加油站规划布点77个(包括偏远乡镇加油站规划布点8个)。
二、《规划》是清远市加油站行业发展、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市域范围内的加油站布局、建设必须符合《规划》。应严格按《规划》确定的数量控制加油站审批。如因城镇发展、交通建设等重大因素变化,需对《规划》加油站布点总量进行调整的,须按程序重新上报。
三、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采取有力推进措施,务请“十四五”期间新增加油站布点投产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
广东省能源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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