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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广东省2021年汽车以旧换新推广车型的补充公告

信息来源:产业发展处 时间:2021-06-22 19: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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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现就广东省2021年汽车以旧换新推广车型中新能源乘用车有关车型征集问题补充公告如下:

  一、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均可推荐自产的广东省2021年汽车以旧换新推广新能源乘用车车型,推荐推广车型数量不限。

  二、相关企业推荐的车型除原公告的车型条件外,还应符合《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中的产品技术要求。

  三、申请材料清单应按原公告要求提供。

  四、征集时间:2021年6月22日-24日17:30(以纸质材料送达时间为准)。有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光盘一式两份)加盖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公章,在2021年6月24日17:30前送达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下一步,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将牵头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综合审查(审查标准另行公布),择优选取30-50个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纳入广东省汽车以旧换新活动新能源乘用车推广车型。相关审查结果将在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公示。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时代E-PARK,A1栋501A室联系人及电话:汪玲,020-37637949,传真:020-37621949

  邮箱:gucda@126.com

  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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