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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广东省能源局综合处 时间:2021-01-25 14: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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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规定,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建设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保障。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定期听取局法治机关建设情况汇报。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民法典》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强调充分发挥法治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切实推进能源现代化治理。

  2.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提前谋划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定法治机关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等作出安排,明确工作要求;对局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开展评价检查。

  (二)加大改革力度,完善能源体制机制。

  1. 持续推动简政放权。今年共新增7项委托地市实施或扩大委托范围的能源行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子项,持续赋予地市实施微观审批管理职权,不断提高政府效能,推动“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进一步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同意赋予广州和深圳省级能源项目核准权限。持续加强对地市有关部门承接我局委托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指导和监督,及时跟踪掌握工作情况,确保压减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2. 积极推进电力、油气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十三五”以来通过市场化改革共降低企业用电成本390亿元,培育电力市场主体约2.2万家,在全国率先开展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稳步推进油气体制改革,逐步理顺天然气管网运营管理机制,减少供气层级,降低天然气利用成本;成立首个以市场化方式融入国家管网集团的省级天然气管网公司。

  3. 大力优化能源营商环境我局联合南方能监局组织开展了我省电力营商环境评估工作,形成《广东省电力营商环境评估报告》和《广东省电力营商环境问题清单》,以评促优、以评促改,推动我省“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积极支持广州、深圳等城市不断优化“获得电力”各项指标,深圳、广州在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的营商环境评价中,“获得电力”指标排名处于第一梯队。

  (三)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1.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区分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凡是符合规范性文件特征的,一律纳入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规范性文件流程,组织编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的实施方案(试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的实施方案(试行)》,依法依规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按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全年重点完成与民法典相关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2.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遵守《中共广东省能源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和《广东省能源局局务会议规则》,明确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重大规划、重大改革措施等事项,必须经过局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对党组议事内容实行清单管理,建立《广东省能源局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畴,并实行动态管理。二是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落实《省能源局局务会议规则》规定,凡涉及公共利益或者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除需要保密的外,积极主动通过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向社会征求意见,提升决策参与度和公信度。截至目前,已向社会广泛征求《粤港澳大湾区能源协同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独立供电区域农电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决策意见,积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推动公众参与决策常态化。三是推动形成重大决策专家论证机制。充分发挥能源领域专家学者在局重大行政决策上的智力支撑作用,积极筹建广东省能源专家委员会,由国内能源相关领域或行业具有较高学术地位或较强社会影响力的专家学者、企业家组成

  (四)严格规范执法,提升执法效能。

  1.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广东省能源局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规则》《广东省能源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则》《广东省能源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和《广东省能源局行政执法流程指引和执法文书范本》《广东省能源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则》和《广东省能源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要求,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开展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依照合法性和规范性标准评查执法文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 扎实推进“双随机”监管。一是作为省双随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与省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根据局压减后的行政权力事项,更新了《广东省能源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广东省能源局随机抽查对象库》和《广东省能源局随机抽查人员库》,严格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确定了26家监督检查对象及相应的检查人员,按时公示抽查检查结果,有力督促检查对象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和合理利用能源,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监管机制,推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二是以市场监管总局对广东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地督查为契机,开展全面细致的自查,严格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全面配合督查考核工作。

  3. 加强能源安全生产监管。抓好电力领域安全生产,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做好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排查风险点危险源448项,识别高后果区844处,督促落实管控责任、措施和预案。会同省公安厅联合成立省打击“黑油站”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开展全省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全省捣毁非法加油点3112个,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1.296万吨,查处案值共7.42亿元。开展1次油气管道和4次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积极开展局内联合检查,对市县检查供用电和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等情况开展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组织做好跨区域执法。

  (五)强化权力制约,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1.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健全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机制,积极将代表委员所提的建议转化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2020年共承办16件全国人大、省人大建议,9件全国政协、省政协提案,办理过程中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主办的建议提案满意率为百分之百。

  2. 严格接受司法监督。加强行政应诉队伍能力建设,学习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行政应诉工作水平。2020年办理1宗行政应诉案件,规范撰写答辩状,及时有效提出管辖权异议。

  3. 配合审计机关开展监督。积极配合开展“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经济责任审计”“广东省2020年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审计”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贫困村用电质量不达标”、“光伏扶贫项目绩效不佳”等问题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严格抓好落实。

  4.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一是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如实记录投诉举报信息,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020年共办理15宗群众信访事项,所有事项均按照《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规定的方式和时限办理,到期办结率达100%。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贯彻落实《广东省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广东省能源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0年共办理5宗依申请公开事项,到期办结率达100%。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育法治氛围。

  一是开展培训提升法治思维。采用委机关与局机关统筹推进模式,局内共组织开展2期法治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学者重点讲授信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要点;积极参加省发展改革委举办的法律专题培训,学习《民法典》等重点内容。全局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学法考试,考试通过率达100%。二是统筹安排普法工作。制订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目标任务、普法内容和具体实施措施。

  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在取得进步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保障服务全省能源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全局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2021年法治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将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更加深刻的认识、更加扎实的作为,全面提升法治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能源工作筑牢法治根基。结合工作实际,主要从以下两方面着力推动:

  (一)以贯彻落实民法典为抓手,推进能源治理现代化。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充分发挥民法典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严格以人民为中心制定规范性文件,把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局制定各项制度文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加强能源安全监管、全力做好能耗“双控”、加强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保障能源安全可靠供应,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以建设高素质法治人才为基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多措并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把宪法法律列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每年组织开展二期以上法治专题培训,脱产培训情况记入局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和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制定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推动局党员和干部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广东省能源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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