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微信二维码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手机版二维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 业务公告

广东省能源局2019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评价公告

信息来源:广东省能源局综合处 时间:2020-07-03 16:49:39
字体: [大] [中] [小]

广东省能源局2019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评价公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9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东省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4.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9.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省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东省能源局2019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12345转9(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来信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9号楼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邮    编:510031

  电子邮箱:gdbs@gd.gov.cn

广东省能源局

2020年7月 3 日

  附件:

广东省能源局2019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报告

  2019年,省能源局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部署,下大力气推动职能转变,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围绕“强市放权”工作部署,深入开展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压减;以双随机监管为抓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设;推动“互联网+政务”模式,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效率,相关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

  (一)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

  1.政府职能转变和职权调整落实情况

  一是大力推进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压减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压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工作部署,2019年,我局40项行政权力事项压减至7项,合计压减33项,压减率为82.5%。2020年1月,我局按照核定后压减方案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调整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并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同时,为确保压减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我局扎实开展交接工作。一方面积极开展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2019年10月,我局主管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召开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压减工作会,通报了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压减工作情况,并就做好承接工作对各地市发展改革(能源)部门进行了动员部署。11月,我局面向市县能源部门开展了“省能源局省级行政权力压减事项承接工作”专题培训。12月,我局制定了《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省级行政权力压减事项交接工作方案》,明确了承接部门和时间,规范了与地市的权利义务划分。此外,我局还采用建立“省能源局压减工作微信群”等方式,搭建沟通桥梁,及时掌握并解决地市承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另一方面细化实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能。2020年5月,我局印发了《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权力压减事项承接工作的通知》(粤能综合〔2020〕245号),要求市县承接部门认真核实承接事项公布情况、定期报送实施情况。对于重心下移类事项,出现跨区域执法情形或属重大案件的,要求市县承接部门应在出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告有关情况。

  二是扎实做好职能划入划出工作衔接。根据《广东省能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考核和节能监察等职能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入我局。我局积极做好沟通衔接,结合双方职责,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2019年“百千万”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节能监察等工作。

  2.中介服务改革落实情况

  我局无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无中介服务改革任务。

  3.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并已全部完成相关任务。一是认领国家基本事项。按照对接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要求,对列入国家能源局的政务服务事项中需我局认领的事项予以认领。二是编制事项实施目录和实施清单。按照压减前的行政权力事项,我局编制省市县三级统筹清单和实施清单,为行政相对人办理事项提供明晰便捷的指引。三是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十统一”标准化。对纳入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事项,按照统一规范,实现同一事项基本编码、实施编码规则、事项名称、子项拆分、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提交材料及表单内容要素“十统一”。四是动态调整更新省政务服务事项要素。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粤府令第27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粤府〔2020〕1号),调整完善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及相关要素。

  (二)事项实施情况。

  4.上可办理情况。

  2019年我局行政许可主项共4项,分别是“国家重点建设水电站项目和国家核准(审批)水电站项目竣工验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和“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已全部实现在线办理,网上可办理率为100%。

  5.事项按时办结情况。

  2019年我局共收到行政许可申请办件2263件,其中受理2113件,许可1823件,均按时办结。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主要原因是行政相对人重复申请办件、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范、我局无审批权限等。

  6.跑动次数情况。

  2019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现场平均跑动次数为0。

  7.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情况。

  2019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从网上申请、受理到办结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全流程网上办理率100%。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8.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机制、推动社会共治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双随机监管制度。2019年,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部署,我局制定《广东省能源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全局执行,从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等方面部署全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检查结果公开机制。同时,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制定2019年度抽查计划。

  二是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监管制度。积极参与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我局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去函,申请加入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我局现已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同时,为加大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工作力度,我局同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协同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活动。2019年4月22日,我局会同省公安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黑油站”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公通字〔2019〕50号),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和原油成品经营管理等部门开展打击整治“黑油站”专项行动,积极推动协同监管工作。

  三是积极推动社会共治。为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制定了《广东省能源局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规则》,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为保障行业协会的知情权,积极邀请省油气商会、省煤炭运销协会、省电力行业协会、省太阳能协会、省石油燃气协会等行业协会参加2019年全省能源工作会议。我局作为能源行业主管部门,推动成立广东省能源运销协会,充分发挥能源运销协会自律作用。此外,充分发挥省石油燃气协会市场专业化作用,共同做好2019年春运期间成品油安全稳定供应工作。

  9.开展监管情况。

  2019年,积极开展原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等行政检查,合计5289次。同时,在规定时限内,在广东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信用广东等平台公布检查结果。

  10.创新监管方式情况。

  一是利用大数据掌握全省石油成品油企业的整体运作情况。我局通过广东省石油成品油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方便快捷收集各石油成品油企业的年检信息及产权变化、租赁、年销售量等信息,方便掌握全省石油成品油企业的整体运作情况。

  二是积极探索运用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创新监管方式。在信用监管领域探索利用大数据开展分级分类监管。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等。

  )创新和优化服务情况。

  11.开展减证便民情况。

  经梳理,我局无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实施的证明事项。

  12.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推进电子证照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推进电子证照注册工作。根据省政数局工作要求,我局应签发电子证照1项(即“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书”),实际已签发1项,常用电子证照签发率为100%。该事项已经应用电子证照。

  13.提高服务质量情况。

  一是加强本部门工作制度建设。制定了《石油天然气处工作分工细则》,明确事项实施工作职责、流程、要求和内部监管。

  二是积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我局将“企业投资不涉及跨境、跨省(区、市)输电的±500千伏及以上直流电网工程项目和500千伏、750千伏、1000千伏的交流电网项目”,“企业投资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项目(原址扩建项目)”和“企业投资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等审批权限委托或下放给广州、深圳实施。同时,我局会同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开展了广东省21个地市电力营商环境评估工作,梳理出问题清单,提出综合建议及分地市的专项建议。通过“获得电力”评估工作,助力广州、深圳的电力营商环境对标北京、上海和国外先进城市,其他地市的电力营商环境对标广州、深圳等省内先进城市,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营商环境建设。

  14.优化办理流程情况。

  一是推进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采取并行审批模式。由企业向广东省能源局申请,地市主管部门同时可收到企业申报信息,如符合条件的由广东省能源局发出受理通知书,地市成品油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原件并提出复核意见,再由广东省能源局做出审批。如不符合条件的,由广东省能源局直接向申请企业发送材料补正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二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继续采取并联审批模式。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不设置前置条件,企业投资项目在开工建设前办理节能审查即可,与其他审批事项可并联开展审批。同时,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操作规程》,推动区域节能评估与区域环境影响评估、水资源评估等9项评估工作并联开展。

  15.精简规范办事材料情况。

  通过对接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关联电子证照等方式,减少办事材料,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16.缩短办事时限情况。

  我局2019年行政许可子项共计15项,压缩时间均超过60%。

  投诉举报和服务对象满意情况。

  17.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

  我局无实体大厅,全部办件均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等平台进行。经梳理,2019年无差评件。

  18.咨询、投诉、求助、建议办理情况。

  我局及时更新广东政务服务网的“智能咨询资源库”。同时,将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的“智能问答”数据自动更新至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智能咨询资源库”。

  我局畅通热线电话、网上咨询等沟通渠道,及时依法依规回复申请人咨询事项。其中,省发展改革委价格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共向我局转来37宗网上咨询事项,我局均已完成办理,按期办结率达100%。

相关附件:

打印文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