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力推动农村消费提质升级,更好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受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委托,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组织开展广东省2020年汽车下乡推广车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0年4月16日-4月20日17:30(以纸质材料送达时间为准)。
二、企业条件
为保障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广东省2020年汽车下乡活动面向行业头部企业且深耕广东市场的企业征集推广车型,企业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在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乘用车销量在行业前20名,具体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函复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名单为准。
2.截至2020年4月1日,企业原则上在广东省各地市都应有正常运营的直营店或4S店(粤东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市可适当放宽)。
三、车型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在征集时间内,可推荐5个自产乘用车车型,每个车型应满足以下条件:
1.乘用车类别按照国家标准GB/T 3730.1-2001中的2.1.1.1-2.1.1.10确定。
2.按照我国汽车产品外部标识有关规定,车身外部标识中“企业名称”、“商标名称”和“车型名称”均相同的为同一车型。
3.燃油车型最低指导价不低于5万元,新能源车型最低指导价扣除国补后不低于7万元,车型指导价计算时间为2020年4月1日。
四、申请材料清单
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在向推荐纳入“汽车下乡”推广车型时,应一并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基本信息(包括注册地、2019年乘用车产量、2019年乘用车销售量等)。
2.拟推荐车型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参数证明文件,每个车型不同配置需要提供相应产品型号代码。
3.拟推荐车型在2020年4月1日实行的最低指导价证明材料。
4.拟推荐车型在2019年的产量、销售量,以及在广东省的销售量。
5.车辆价格优惠承诺,包括:(1)对农村居民的汽车裸车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同一车型同一销售区域(以地级市为范围)前1个月内(当月订单不足10份的,延长比价时间到凑足10份订单为止)裸车销售价格平均;(2)对农村居民购买汽车的综合优惠达到车辆指导价的10%以上。
6.在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及以下销售网点布局情况和相关证明文件(含有关协议、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7.针对农村市场提出的专有售后服务措施。
8.针对农村居民的专有金融服务。
9.针对农村居民以旧换新给予的增值服务。
10.整车企业认为可以提高农村居民消费意愿的其他材料。
11.企业同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的承诺函,承诺在收到省发展改革委确认的补贴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给购车用户。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伍份(电子版光盘一式两份)加盖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公章,在4月20日17:30前送达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将牵头组织专家对企业申请进行综合审查(审查标准另行公布),择优选取50-60个车型纳入广东省汽车下乡活动推荐车型。相关审查结果将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33号桥兴大厦413室
联系人及电话:汪玲,020-37637949,传真:020-37621949,邮箱:gucda@126.com
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
2020年4月15 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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