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交通函〔2019〕3121号
惠州市发展改革局:
《关于上报调整惠深高速公路惠州段改扩建工程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的请示》(惠市发改〔2019〕9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我委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惠深高速公路惠州段改扩建工程建设和投资规模。
二、关于建设规模调整
主线改扩建大桥增加275米/3座,改扩建中、小桥增加179米/4座(含互通立交主线桥),隧道减少50米(单洞);原拟迁移的主线收费站及管理中心,现改为在白云前原址扩建,并将K6+000-K6+650路段改为标准双向6车道;新圩互通采用移位新建单喇叭方案;路基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三、关于投资规模调整
项目投资估算由原核准的18.26亿元调整为25.57亿元,增加约7.31亿元。新增投资中的资本金由项目公司自筹,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四、项目建设和投资规模调整的相关文件为粤交规函〔2019〕782号、惠市自然资函〔2019〕1172号。
五、除上述调整外,项目其余事项仍按粤发改交通〔2010〕921号文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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