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铁投集团:
你集团《关于上报广清城际广州北至清远段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阶段性概算调整的请示》(粤铁投集〔2018〕760号)收悉。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因受征地拆迁补偿政策调整、增加临迁费用等影响,广清城际广州北至清远段项目实际征地拆迁补偿费用超出项目批复概算。经审查,同意对广清城际广州北至清远段项目花都段征地拆迁补偿费用进行阶段性调整,总额由252545万元调整至332535万元,调增79990万元,新增资金由广州市安排。
二、乐同村安置区进场道路(迎宾大道—赤米经济社)投资金额为9999.3万元,因具体资金分担比例未明确,本次调整不予计列。
三、请你司加强对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投资的管理控制工作,进一步完善投资内部管控制度,确保项目投资管控到位。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9年7月12日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