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8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东省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4.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9.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省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东省能源局2018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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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
2019年4月28日
附件
广东省能源局2018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报告
2018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改革的工作部署,积极推动职能转变,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与水平,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审批效能情况
(一)行政审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
1.2018年省本级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情况。一是机构改革划入事项。按照省机构改革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0月新组建省能源局,整合了省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能源管理职责、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的有关电力能源管理职责和节能管理职责,以及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职责。划入的管理和服务事项共计47项,包括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26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10项、公共服务1项、其他类4项。二是下放和委托管理的事项。2017年以来,根据省政府2017年第241号令要求,将供电营业许可证审批事项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委托广州市实施;根据粤府办〔2017〕58号、粤发改规〔2017〕10号要求,将年综合能源消耗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项目节能审查委托广州、深圳市投资主管部门实施。年综合能源消耗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5000吨标准煤以下项目节能审查下放市、县投资主管部门实施。为做好相关委托事项行政许可职权调整的承接工作,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签署委托协议,明确承接工作的具体任务、分工责任、时间节点等等;二是组织各地级以上市开展业务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熟悉业务办理流程,掌握审批系统操作方式;三是加大宣传指引,通过门户网站对委托事项进行了公告,并直接提供调整事项的办事链接;四是编制办事指南对办理依据、对象、申请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目录等作出明确指引。
2.中介服务改革落实情况。不存在所属事业单位及其举办企业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情况。
3.规范全省各级行政权力事项情况。按要求梳理编制及公开本系统全省范围通用的省级行政权力目录清单。
4.行政许可事项“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情况。按“十统一”标准化编制梳理要求完成了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目录和实施清单编制梳理工作,确保标准要素齐全、准确、规范,并根据要素实际情况动态更新。
5.行政许可事项进驻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情况。我局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均已进驻统一申办受理平台。
(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
6.上网办理情况。我局目前保有5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
7.事项办结情况。2018年,我局共收到行政许可申请2385件,办结2385件,办结率100%;全部网上办结,无超期办结。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有498件,原因是申报渠道错误、申报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重复申报、项目条件不成熟或不合要求等。
8.跑动次数情况。到现场跑动次数为零次的事项数为3项,事项比例为60%;到现场跑动次数为1次的事项数为2项,事项比例为40%。
9.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情况。5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
10.主要是本单位能通过“粤省事”等移动终端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数量和名称。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暂未上线“粤省事”。
11.公开公示情况。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审批结果均在网上办事大厅和门户网站公开。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12.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法律法规和委托协议等,指导各地市能源主管部门开展执法监管工作,降低执法检查的随意性。
13.开展监管情况。建立对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资格条件变化和依法经营状况的全面检查制度。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按照“两法衔接”有关要求,移送司法机关。严格年度检查,通过查验材料原件、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对年检不合格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利用政府统一数据交换平台监测、查处群众投诉举报、办理转交办事项等方式,开展监管。
14.创新监管方式情况。一是加强信用约束。积极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等手段,及时归集和报送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落实“双公示”要求。依法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纳入检查对象的信用记录。通过信息公示,发挥信用监管和惩戒的威慑力。二是积极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联合检查和执法。建立市场监管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信息共享、协调合作机制,实现监管协同和联合惩戒,构建监管闭环。联合有关监管部门适时开展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形成高压态势和强大威慑力,全力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
(四)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情况。
15.事项办结率情况。我局公共服务事项1项,2018年未收到办理申请。
16.事项办理效率情况。2018年未收到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申请。
17.完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情况。我局公共服务事项已完成目录和办事指南的梳理编制和公布。
18.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情况。我局公共服务事项已(100%)进驻省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
(五)创新和优化服务情况。
19.开展减证便民情况。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8〕29号)的要求,我局无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实施的证明事项。
20.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推进电子证照建设情况。按规定完成省政务信息资源编目信息和更新,积极推进我局政务数据开放。
21.提高服务质量情况。明确事项实施的工作职责、工业流程、工作要求、内部监管等方面工作制度。通过召开工作会议的形式,研究解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22.优化办理流程情况。通过精简材料、流程再造、“先审后核”,对原有的办事流程和办事要求进行改革,实现省级网上统一收件办理“扁平化”、“无纸化”管理,通过绘制并公开办事流程图为群众办事提供指引。
23.精简办事材料情况。审批过程中可以通过政府数据信息平台在线获取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及任职证明的,不再要求企业提供上述证件证明。法律法规要求对申办人身份证件等证明复印存档的,由受理部门复印归档。
24.缩短办事时限情况。所有事项平均办事时限均低于承诺办事时限。
25.服务对象对事项办理的满意程度和咨询、投诉举报办理情况。2018年,我局服务对象对事项办理总体满意,累计办理信访7件,网上咨询38件,全部按时答复。未出现涉及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投诉举报,未发现违规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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