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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广东省涉及出租汽车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目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已废止)

信息来源:原省物价局网站 时间:2006-11-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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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六年十月十八日     粤价[2006]246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财政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涉及出租汽车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目录及收费标准》予以公布,请严格遵照执行。各地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自定收费标准。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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