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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
审批机关 |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收费依据 |
备注 |
渔业船舶登记或变更登记费 |
国家计委、财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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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粤价[1997]195号、粤价〔2005〕127号 |
船舶总吨1吨以下的非机动渔船,免收国籍登记费和变更登记费。对渔民免征。 |
(1)国籍登记 |
国家计委、财政部 |
相关附件:
委管局/直属单位
省直单位
地市发改局(委)
国家及省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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