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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
审批机关 |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收费依据 |
备注 |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
省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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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价[1996]104号 |
收费标准由省建委按道路结构、使用年限及当年材料费等因素确定 |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建设委员会
关于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和挖掘修复费问题的通知
粤价[1996]104号 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财政局、公安局、建委(城建、城规、公用局),深圳市城管办: 相关附件:
委管局/直属单位
省直单位
地市发改局(委)
国家及省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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