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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督部门----医疗器械生产准许证审查费

信息来源: 时间:2009-01-05 15: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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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审批机关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医疗器械生产准许证审查费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2500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534号,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6]1500

向首次申领准许证的单位(生产第一、二类医疗器械)收取;证书不另收费;换领证书只收工本费5元。未获批准领取生产准许证的单位交纳审查费100元。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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