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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部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证明费

信息来源: 时间:2009-01-05 14: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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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审批机关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证明费

省政府

5

省物价局、林业厅、财政厅粤价[2002]190

 

 

 

广东省物价局、省林业局、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广东省
 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收费管理办法及标准的通知

粤价[2002]190号

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林业局、财政局:
  根据《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办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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