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
审批机关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元)
收费依据
备注
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费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6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00]212号
对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出口销售时减半收费。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林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价费字[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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