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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部门----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南海区)

信息来源: 时间:2009-01-05 11: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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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审批机关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南海区)

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2]452

具体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按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52号文附件十规定执行。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1992]价费字452

农业部: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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