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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
审批机关 |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收费依据 |
备注 |
集贸市场管理费 |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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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1999]306号、粤价[2000]102号,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1992]67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财综[2003]89号,国办发〔2004〕10号 |
凡进入集贸市场进行商品交易的单位或个人均应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缴纳市场管理费。国营商业、供销合作商业在集市上进行议购议销业务,不收市场管理费。 对自产自销农副产品的农民免收。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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