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
审批机关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元)
收费依据
备注
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78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环保局粤价[2002]153号文
具体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粤价[2002]153号文规定执行。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环保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价费字[1992]178号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