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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部门----煤炭生产许可证工本费 (已废止)

信息来源: 时间:2008-12-31 11: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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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审批机关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煤炭生产许可证工本费

国家计委、财政部

10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0]621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00]161

对申请变更企业名称、矿长、隶属关系等无需到现场进行审查的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只收取证书工本费。该标准自20006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后,如需继续收费,应该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调整煤炭生产许可证资格审查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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