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煤气高效综合循环利用之一电站、二电站改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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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韶关市韶钢厂内 |
建设期限 |
2017年-2020年 |
总投资 |
78162万元 |
资金来源 |
项目资本金为31264.8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40%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新建2×135MW高温超高压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2台440t/h全燃煤气的高温超高压煤气锅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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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处室 |
省能源局综合电力处 |
联系电话 |
020-83138752 |
电子邮箱 |
fgw_nyj@gd.gov.cn |
邮政编码 |
510031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政府大院11号楼 |
本公示的期限为 2017年7月13日 至 2017年7月19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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