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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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茂名市茂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
建设单位 |
茂名市茂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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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茂名市茂南区金塘镇姚村笔架岭 |
建设期限 |
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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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投 资 |
22242万元 |
资金来源 |
项目建设资金除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外,其余通过BOT方式引进社会投资主体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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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
建设规模为年处理危险废物2.51万吨和医疗废物2000吨。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填埋库区、管理区。 项目建设单位提交了《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告》认为,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综合风险值为0.44(总值为1),社会风险程度为中等略偏下,意味着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但不排除个体诉求处理不及时导致冲突,从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可能。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建设本身因素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风险系数较小,但受番禺垃圾场等项目建设未妥善处理好群体诉求事件影响,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风险系数增大。当地群众受“废物危险”传统思想和社会谣言影响,不排除有投诉、上访的可能,建议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对项目建设态度要坚决,各级政府层层落实责任制,及时解决群众的疑虑和困难,还是可以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项目建设的。 2011年11月24日,茂名市国土资源局《对<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茂国土资意见[2011]147号),意见为:“报告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有关该项目征地问题,我局早在2009年12月28日已出具项目用地选址初审意见,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亦于2011年6月对项目出具用地预审意见(见粤国土资(预)函[2011]76号)。我局对该项目建设用地持支持态度,无其他不同意见。” 2011年11月25日,茂名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对<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