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惠城至坪山高速公路项目核准前公示 | ||
申报单位 | 广东陕建惠坪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广东陕建惠坪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惠州、深圳 | 建设期限 | 36个月 |
总投资 | 95.16亿元 | 资金来源 | 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25%,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项目路线起于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与惠霞高速公路、甬莞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往西南经惠阳区三和街道、秋长街道,终于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与深圳外环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约 31.39公里。 全线设置主线桥梁约15664.5米/32座,其中特大桥6069.1米/3座、大桥9289.6/24座;设置隧道1360米/2座;设置良湖(枢纽)、店前排(枢纽)、将军、维白、丘屋、横岭(枢纽)等 6处互通立交;设置三和服务区1处、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项目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进行建设,整体式路基标准宽度为42米。全线桥涵设计车辆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执行。 惠州、深圳市分别对该项目所属路段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定风险等级均为低风险。 | ||
审批处室 | 基础设施发展处 | 联系电话 | 020-83133067 |
电子邮箱 | fgw_zhjtc@gd.gov.cn | 邮政编码 | 510031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5号楼815房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21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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