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500千伏华能海门电厂5、6号机组扩建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核准前公示 | ||
申报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头市、汕尾市、揭阳市(跨区域) | 建设年限 | 13个月 |
总投资 | 144508.0万元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28902万元,国内贷款115606万元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变电工程 1.500千伏陆丰站改造工程:调整至汕尾开关站出线间隔与至盘龙站出线间隔,2号、3号主变低压侧各新建1组60兆乏低压电抗器。2.500千伏盘龙站扩建工程:本期扩建2个500千伏出线间隔,1号、3号主变低压侧各新建1组60兆乏低压电抗器。3.500千伏汕尾开关站改造工程:至茅湖站2回500千伏线路出线侧各新建3×11欧姆串抗。 (二)线路工程 1.建设海门电厂至陆丰站2回500千伏线路,新建500千伏同塔双回线路长约2×73千米。 2.将500千伏汕尾至陆丰双回线路陆丰站侧改接至盘龙站,形成汕尾开关站至盘龙站2回500千伏线路,新建两个单回线路各约31千米。 (三)建设配套的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 二、汕头市、汕尾市、揭阳市分别对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定项目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 ||
审批处室 | 省能源局电力处 | 联系电话 | 020-83138753 |
电子邮件 | nyjdlc@gd.gov.cn | 邮件编码 | 510031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10号楼808办公室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19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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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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