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关于广州港南沙港区五期工程核准前公示 | ||
申报单位 | 广州南沙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广州南沙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州港南沙港区南沙作业区 | 建设期限 | 60个月 |
总投资 | 164.3亿元 | 资金来源 | 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0%,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解决;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 本项目位于广州港南沙港区南沙作业区龙穴岛南部,新建4个20万吨级集装箱海轮泊位、15个5千吨级集装箱驳船泊位和5个工作船泊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码头水工结构、集装箱堆场、拆装箱仓库、港区道路、集卡停车场、查验设施、生产生活辅助设施等,总设计年通过能力670万标箱(海轮泊位460万标箱、驳船泊位210万标箱)。其中: 一、4个20万吨级集装箱海轮泊位采用顺岸连续式布置形式,使用港口岸线1880米,码头前沿顶高程6米(按当地理论最低潮面起算,下同);停泊水域宽度123米,设计底高程-17米,结构设计底高程-20米;回旋水域直径800米,设计底高程-17米。 二、15个5千吨级集装箱驳船泊位和5个工作船泊位由南往北布置,采用顺岸连续布置,使用港口岸线1931米,码头前沿顶高程6米;停泊水域宽度38米,设计底高程-6米,结构设计底高程-7.7米;回旋水域直径200米,设计底高程-6米,近期疏浚至底高程-4.8米。 广州市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认定该项目为低风险。 | ||
审批处室 | 基础设施发展处 | 联系电话 | 020-83133054 |
电子邮箱 | fgw_zhjtc@gd.gov.cn | 邮政编码 | 510031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5号楼813室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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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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