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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道G220线新丰县城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基础设施发展处 时间:2024-11-05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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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G220线新丰县城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申报单位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建设单位

韶关市新丰公路事务中心

建设地点

新丰县

建设期限

18个月

总投资

15580万元

资金来源

除安排省级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韶关市统筹解决。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项目位于韶关市新丰县,路线起于新丰县师范学校(起点桩号K2366+275),经紫陂下、双良、矮岭、牛仔围,终于横江道班(终点桩号K2372+712),对接大广高速公路新丰出口连接线,与新国道G105线平交,暂利用新国道G105线通过共线方式往东至会前接回国道G220线,路线全长约6.4公里(不含共线路段)。

  项目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全线设桥梁2座,其中大桥247米/1座,中桥87米/1座;设涵洞23座,平面交叉11处。桥梁与路基同宽,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韶关市对该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审批处室

基础设施发展处

联系电话

020-83133067

电子邮箱

fgw_zhjtc@gd.gov.cn

邮政编码

510031

邮政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5号楼815房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7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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