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液体散货码头项目建设规模调整核准前公示 | ||
申报单位 | 巴斯夫一体化基地(广东)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巴斯夫一体化基地(广东)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港东海岛港区东参作业区 | 建设期限 | 38个月 |
总投资 | 本期投资18.7亿元 | 资金来源 | 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0%,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其余80%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 项目位于湛江港东海岛港区东参作业区石化临港工业码头区,建设4个液体散货泊位,其中DH1油品化工泊位由原5万吨级调整为12万吨级,DH2、DH3液化烃泊位由原5万GT调整为8万GT,DH4油品化工泊位维持5万吨级不变,取消DH1、DH2、DH3泊位“一大靠两小”布置形式。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由894.7万吨调整为759.5万吨,使用港口岸线长度由1556米调整为1469米。 DH4泊位港池水域本期按照满足1万吨级油品化工船舶停泊及进出港标准建设;远期按照5万吨级标准建设,其中DH2、DH3泊位回旋水域需同时满足DH4泊位5万吨油品化工船舶进出港通航需求。 湛江市经评估维持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 ||
审批处室 | 基础设施发展处 | 联系电话 | 020-83133054 |
电子邮箱 | fgw_zhjtc@gd.gov.cn | 邮政编码 | 510031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5号楼815室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年5月11日至5月14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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