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500千伏国能清远电厂二期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核准前公示 | ||
申报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州市、韶关市、清远市 | 建设年限 | 13个月 |
总投资 | 275524.0万元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55105万元,国内贷款220419万元。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一、项目于500千伏科北站扩建2个500千伏出线间隔;建设清远电厂至科北站2回500千伏线路,新建500千伏架空线路约2×218千米。 二、广州市、韶关市和清远市分别对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定项目风险等级均为低风险。 | ||
审批处室 | 省能源局电力处 | 联系电话 | 020-83138753 |
电子邮件 | nyjdlc@gd.gov.cn | 邮件编码 | 510031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10号楼808办公室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3年09月25日至2023年09月27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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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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