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丰江上游新丰县段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 ||
申报单位 |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 建设单位 | 新丰县水务局 |
建设地点 | 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马头镇 | 建设年限 | 12个月 |
总投资 | 16590.97万元 | 资金来源 | 除按有关政策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外,其余由新丰县负责筹措。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河道综合治理27.882公里,新建堤防13.016公里、护岸4.286公里,清淤疏浚3.958km,新建7座穿堤涵闸和20座穿堤涵管,拆除重建机耕桥1座,新建亲水平台6处、下河步级52处。 | ||
审批处室 | 农村经济处 | 联系电话 | 020-83133053 |
电子邮件 | 邮件编码 | 510031 |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5号楼省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处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3年06月12日至2023年06月16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本部门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本部门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