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核准前公示 | ||
申报单位 | 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东莞市 | 建设期限 | 60个月 |
总投资 | 202.47亿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水田及耕地占补指标预购费) | 资金来源 | 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由项目业主自筹,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一、项目按原路线进行改扩建,全长约50.581公里,分为主线和虎门港支线一期。主线起于东莞市常平镇朗洲村,对接莞惠高速公路东莞段(原虎岗高速公路惠常段),向西经常平镇、大朗镇、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大岭山、大岭山林场、虎门镇,止于五点梅立交,与广深高速公路相交,对接规划的常虎高速公路延长线,长约40.419公里;虎门港支线一期起于花灯盏立交,与常虎高速公路相接,向西经虎门镇,止于新联立交,对接狮子洋过江通道,长约10.162公里。 二、项目主线分离新建桥梁23520.7米/9座,其中特大桥21895.7米/4座,大桥1600米/4座;整体拼宽扩建桥梁4418.29米/20座,其中大桥3946.4/12座;拆除重建桥梁422.4米/6座。设置互通立交11处,其中,新建怀德互通立交1处,原位改建东深、常平、莞樟路、大有园(枢纽)、松山湖、龙大(枢纽)、大岭山、花灯盏(枢纽)、五点梅(枢纽)互通立交9处,维持利用常平枢纽立交1处。原位改建服务区1处,新建养护工区1处。虎门港支线一期分离新建桥梁1935米/3座,其中大桥1935米/3座;整体拼宽扩建桥梁3201米/11座,其中大桥3094米/8座。新建分离扩建隧道1275米/2座。设置互通立交2处,其中新建虎门北立交1处,原位改建新联枢纽立交1处。新建养护工区1处。 三、项目主线常平至花灯盏段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其中大有园至大岭山段为双向十二车道,在既有公路两侧新建分离式路基宽2×16.5米,其余路段为双向十车道,路基宽49.5米;项目主线花灯盏至五点梅段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34.5米。虎门港支线一期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其中花灯盏至虎眼山大桥段在既有公路两侧新建分离式路基宽2×13.25米;其余路段为两侧直接拼宽,路基宽42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 四、东莞市对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定项目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 ||
审批处室 | 基础设施发展处 | 联系电话 | 020-83138658 |
电子邮箱 | fgw_zhjtc@gd.gov.cn | 邮政编码 | 510031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2年10月8日 至 10月12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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