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微信二维码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手机版二维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 项目公示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茂名博贺电厂3、4号2×1000MW机组工程项目核准前的公示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电力处 时间:2022-09-07 17:36:45
字体: [大] [中] [小]

事项名称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茂名博贺电厂3、4号2×1000MW机组工程项目核准前的公示

申报单位

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茂名市滨海新区广东省茂名市滨海新区茂名港大道2号

建设年限

31个月

总投资

741568万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148313.6万元,国内贷款593254.4万元。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2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按超低排放标准建设烟气脱硫、脱硝和除尘等环保设施,并预留碳捕集接口。

审批处室

省能源局电力处

联系电话

020-83138753

电子邮件

nyjdlc@gd.gov.cn

邮件编码

510000

邮政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10号楼808办公室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2年9月7日 至 2022年9月13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本部门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本部门提出。(以上应填写《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