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湛江港东海岛港区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液体散货码头工程核准前公示 | ||
申报单位 | 巴斯夫一体化基地(广东)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巴斯夫一体化基地(广东)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东海岛 | 建设期限 | 38个月 |
总投资 | 25.3亿元 | 资金来源 | 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本工程建设2个5万吨级油品化工泊位(分别兼靠2艘1万吨级油船),2个5万GT液化烃泊位(分别兼靠2艘1万GT液化烃船),设计通过能力894.7万吨/年,使用岸线长度1556米。 | ||
审批处室 | 基础设施发展处 | 联系电话 | 020-83138675 |
电子邮箱 | fgw_zhjtc@gd.gov.cn | 邮政编码 | 510031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1年12月24日 至 12月28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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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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