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湛江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 ||
申报单位 | 省交通集团 | 建设单位 | 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 | 建设期限 | 36个月 |
总投资 | 13.1亿元 | 资金来源 | 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40%,由省、湛江市按照7:3出资比例分别承担总投资的28%和12%,其余资金通过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等方式解决。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一、湛江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位于湛江市,项目路线起于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山塘村,顺接调顺大桥一期工程终点,利用原调顺大桥二期工程走廊带,路线采用立交形式上跨海东快线,向东北经山塘村、绿水村,终于龙头镇石窝村,对接湛江机场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起点龙头西互通立交,路线全长约6.82公里。 二、全线共设桥梁2886米/8座(含互通立交主线桥);其中大桥2756米/6座、中桥130米/2座。设山塘1处互通立交,设置主线收费站1处。同步建成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三、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路基宽34.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 四、湛江市对该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认定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 ||
审批处室 | 基础设施发展处 | 联系电话 | 020-83138658 |
电子邮箱 | fgw_zhjtc@gd.gov.cn | 邮政编码 | 510031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1年8月12日至8月16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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