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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固定资产投资处 时间:2021-04-01 1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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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项目

申报单位

省检察院

建设单位

省代建局

建设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

建设期限


总投资

6871万元

资金来源

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基建投资及配套)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9640平方米,其中,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4224平方米,附属用房296平方米,地下车库5120平方米。

审批处室

固定资产投资处

联系电话

020-83138763

电子邮箱

fgw_tzyzdxmc@gd.gov.cn

邮政编码

510031

邮政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

  本公示的期限为 2021年4月1日  至  2021年4月3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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