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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信丰(省界)至南雄高速公路项目核准前公示

信息来源:基础设施发展处 时间:2020-12-07 15: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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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信丰(省界)至南雄高速公路项目核准前公示

申报单位

省交通集团

建设单位

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项目公司

建设地点

南雄市

建设期限

48个月

总投资

47.20亿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水田指标预购费)

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不少于总投资的25%,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项目路线起于界址镇寨背以北广东省与江西省交界处,经狗塘、白龙坑、大溪背、长坑,于蔡屋场上跨浈江,在珠玑镇北侧鹅颈坡上跨G323、韶赣铁路,终于珠玑镇,与韶赣高速公路相接,长约41.37公里。

  二、项目全线共设桥梁10532m/32座(含互通立交主线桥);互通立交5处(含枢纽互通1处),包括界址、坪田、黄坑、湖口、珠玑北(枢纽)互通立交;管理中心、服务区、养护工区各1处,匝道收费站5处。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三、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5米,桥涵与路基同宽。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

  四、韶关市对该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认定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审批处室

基础设施发展处

联系电话

020-83138658

电子邮箱

fgw_zhjtc@gd.gov.cn

邮政编码

510031

邮政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

  本公示的期限为 2020年12月7日 至 2020年12月11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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