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
申报单位 | 建设单位 | ||
建设地点 | 建设期限 | ||
总投资 | 资金来源 |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一、项目起于江门市蓬江区龙湾镇(接江中高速公路),沿旧路走向往西进行改扩建,经新会区会城街道,蓬江区白沙街道,圭峰山北侧,杜阮镇,终于鹤山市共和镇(接佛开高速公路),全长约19公里。 二、全线改扩建桥梁1454米/20座,其中加宽大桥408米/3座,拆除新建上部结构并加宽中桥154米/4座,拆除重建中桥341米/6座,加宽中桥551米/7座;新建隧道381米/1座(按双洞平均计),其中新建左线四车道隧道487米,新建右线三车道隧道275米;改扩建龙湾、莲花山(枢纽)、杜阮、共和(枢纽)共4处互通立交,预留平岭枢纽互通1处(接银洲湖高速,未纳入本项目);新建共和服务区1处;新建管理中心1处。 三、全线采用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其中:龙湾立交至莲花山立交段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莲花山立交至共和立交段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全线整体式路基宽度均为42米;桥涵与路基同宽。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有关规定。 四、江门市对该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认定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 ||
审批处室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
邮政地址 |
本公示的期限为 2020年10月9日 至 2020年10月13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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