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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港广澳港区防波堤工程投资规模调整审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综合交通处 时间:2019-09-06 13: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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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汕头港广澳港区防波堤工程投资规模调整审批前公示

 申报单位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建设单位

 汕头市港口管理局

 建设地点

 汕头港广澳港区

 建设期限


 总投资

      21.81亿元

 资金来源

 除上级补助外,其余资金汕头市自筹解决。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建设规模较原工可批复长度8055米调整为8055.9米,口门宽度由500米调整为540米,防波堤结构设计方案与批复工可基本一致,采用斜坡式抛石结构。

    受材料价格上涨、设计方案调整等因素影响,项目投资估算较原批复估算增加6.63亿元,调整后项目投资估算为21.81亿元。

 审批处室

     综合交通处

联系电话

     020-83138675

 电子邮箱

 fgw_zhjtc@gd.gov.cn

邮政编码

        510031

 邮政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

  本公示的期限为 2019年9月6日 至2019年9月10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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