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国道G535线乐昌乐城至桥头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 ||
申报单位 |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 建设单位 | 韶关市公路局 |
建设地点 | 韶关乐昌市 | 建设期限 | 36个月 |
总投资 | 85211万元 | 资金来源 | 除上级补助外,其余资金地方自筹解决。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项目位于乐昌市,起于乐城榴村(起点桩号K257+620),向北经乐昌开发区,在风塘村滴水岩与梅乐旧路分离,然后经太平坑、肖家岭、溪坑尾、八里排,通过隧道穿越牛岭头、七里坑垭口,再沿山腰绕湖洞村、冷水污、老屋场、石子坝,在黄竹坛跨越浑水河后接上旧梅乐公路,终于梅花镇桥头(终点桩号K307+018)。路线全长49.4公里,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其中起点乐昌县城至张溪段约6.9公里,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0米(其中利用乐昌开发区旧路段约1.3公里路基宽20米);张溪至桥头终点段42.5公里,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为8.5米。具体横断面布置在设计阶段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确定。 全线新建大桥1140米/10座、中小桥2529米/34座,隧道570米/2座。桥涵与路基同宽,设计汽车载荷等级为公路-I级。全线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韶关市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了评估,认定为低风险。 | ||
审批处室 | 综合交通处 | 联系电话 | 020-83138675 |
电子邮箱 | fgw_zhjtc@gd.gov.cn | 邮政编码 | 510031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 |
本公示的期限为 2019年8月15日 至 2019年8月19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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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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