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韶惠高速公路龙门至惠州段工程项目核准前的公示 | ||
申报单位 | 惠州市发展改革局 | 建设单位 | 惠州惠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惠州市龙门县、博罗县、惠城区 | 建设期限 | 36个月 |
总投资 | 79.15亿元 | 资金来源 | 项目资本金比例25%,由项目业主自筹,其余资金通过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一、项目路线起于惠州市龙门县平陵镇(接武深高速公路),往南经博罗县公庄、柏塘、杨村、罗阳、泰美镇,终于惠城区汝湖镇石窝(接惠大高速公路、广惠高速公路),全长约60.9公里。 二、全线设桥梁14876米/48座(不含互通立交主线桥),其中特大桥2845.5米/2座、大桥11285.5米/36 座;设隧道2227.5米/2座。 全线设路滩(枢纽)、平陵、公庄、苏茅坪(枢纽)、柏塘、象头山(枢纽)、仍图、长湖(枢纽)共8处互通立交;设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1处,管理中心1处。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三、项目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33.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 | ||
审批处室 | 综合交通处 | 联系电话 | 020-83138658 |
电子邮箱 | fgw_ouyangtehui@gd.gov.cn | 邮政编码 | 510031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 |
本公示的期限为 2019年7月10日 至2019年7月16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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