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许可〔2025〕22号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百济神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报来《广州百济神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南园区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广州百济神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南园区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根据你司的节能报告及书面承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ZSCB-A3-2和ZSCB-A3-6地块建设南园区项目,共建设16栋建筑物,包括了1#生产车间ADC、2#DS原液生产车间、3#西门卫、4#开关站、6#气站、7#危险仓库、8#污水处理池、9#DS原液生产车间、10#制剂生产车间DP、11#研发及质检综合楼、12#高层仓库、12#-1 单层仓库、13#工程车间及动力中心、14#东门卫、15#生产车间 EX、16#垃圾房等建筑物,同时建设1个地下停车库,总用地面积576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86961.01平方米。项目生产设备包括速冻冰箱、冷库、培养箱、隧道式灭菌干燥机、隔离器、真空冷冻干燥机、洁净服干衣机等,辅助设备主要为空压机、纯水系统、冷冻水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以及注射用水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等。项目主要生产单克隆抗体抗肿瘤药物,年产制剂规模为2432万支。项目耗能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17541.87吨标准煤(当量值)、30426.66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7845.1万千瓦时,蒸汽(185℃,1.12MPa)消耗82429.44吨,天然气消耗量4.7万立方米,柴油消耗9.46吨,水消耗69.32万吨。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7.21吨标准煤/万支(当量值),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06吨标准煤/万元。
三、请你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2020)、《能源管理体系分阶段实施指南》(GB/T 15587-2023)、《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司组织对项目节能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我局和广州市发展改革委留存,同时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接入全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五、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如需变更,请按照《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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