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投审〔2025〕4号
广州海事法院:
《关于报送广州海事法院珠海法庭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广海法函〔2024〕5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委托珠海德方嘉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广州海事法院珠海法庭建设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440402-92-01-041409)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2451平方米,其中,立案用房62平方米,审判用房646平方米,审判配套用房467平方米,审判信息管理用房85平方米,司法警察警务用房100平方米,辅助用房332平方米,生活用房759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绿地等室外工程。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153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6万元,预备费73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省财政专项安排,具体由项目主管部门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并商省财政厅审核后分年度据实安排。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广州海事法院珠海法庭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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