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核准〔2025〕4号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核准广湛高铁三眼桥牵引站接入系统工程的请示》(广电规〔2024〕23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广湛高铁三眼桥牵引站接入系统工程是广东省电气化铁路广湛高铁项目的配套外电接入工程。为满足广湛高铁运营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广湛高铁三眼桥牵引站接入系统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0-440600-60-01-332652)。项目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广州市、佛山市(跨区域)。
三、项目新建220千伏双回电缆线路长度约2×2.74千米,同步建设配套的通信光缆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611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528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来自自有资金,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五、项目建设要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附件1)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委(省能源局)。
七、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2。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广东省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4〕151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湛高铁三眼桥牵引站接入系统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函》(粤自然资管制〔2024〕2580号)、《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湛高铁三眼桥牵引站接入系统工程(广州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穗发改批〔2024〕79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广湛高铁三眼桥牵引站接入系统工程(佛山段)社会稳定风险的评估意见》(佛府办函〔2024〕124号)、《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湛高铁三眼桥牵引站接入系统工程(广州段)上报核准的意见》(穗发改函〔2024〕2798号)以及《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湛高铁三眼桥牵引站接入系统工程(佛山段)上报核准的意见》。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一式两份)
2.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1月22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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