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投审〔2024〕191号
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报送广东省重点医院先进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珠三角一)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粤卫规划函〔2024〕2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委委托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广东省重点医院先进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珠三角一)(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6-440100-23-03-331533)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珠三角地区广州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和东莞市等5个地市的15家重点医院,购置设备共18种167台/套,包括医学影像设备、内窥镜检查设备、胸腹腔镜治疗类设备、生命支持类设备、功能检查设备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70056.76万元,均为设备购置费。项目建设资金由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10000万元,其余资金由使用单位自筹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广东省重点医院先进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珠三角一)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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