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投审〔2024〕168号
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卫健委关于报送广东省重点医院先进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粤东、粤西)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粤卫规划函〔2024〕2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委委托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广东省重点医院先进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粤东、粤西)(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6-440100-23-03-906038)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汕头和湛江2个地市的4家重点医院,购置设备共11种66台(套),主要包括医学影像设备、内窥镜检查设备、胸腹腔镜治疗类设备、其他治疗设备、手术机器人、其他辅助设备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29753万元,均为设备购置费。项目建设资金由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11901万元,其余部分由使用单位自筹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广东省重点医院先进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粤东、粤西)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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