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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江三山岛海上风电柔直输电工程(陆上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电力处 时间:2024-10-25 16: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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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核准〔2024〕14号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核准阳江三山岛海上风电柔直输电工程(陆上工程)的请示》(广电规〔2024〕16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阳江三山岛海上风电送出需求,提高系统支撑能力,降低我省用能成本,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阳江三山岛海上风电柔直输电工程(陆上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3-441700-04-01-982121)。项目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佛山市、江门市、阳江市(跨区域)。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建±500千伏海缆转架空终端站1座、±500千伏受端(古劳)换流站1座。2.新建海岸线至受端(古劳)换流站1回±500千伏直流线路,包括新建1回±500千伏直流电缆,长度约0.6千米,新建1回±500千伏直流架空线路,其中海缆转架空终端站至远期规划的汇集站段按单回路架设,路径长度约38千米,远期规划的汇集站至受端(古劳)换流站段按同塔双回架设,路径长度约140千米。3.解口500千伏江门至西江双回线路接入受端(古劳)换流站,新建500千伏双回线路长度约2×2千米。4.建设配套的500千伏交流配套工程和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44275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88550万,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来自自有资金。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354200万元,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五、项目建设要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附件1)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委(省能源局)。

  七、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2。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广东省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4〕151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000202400004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江三山岛海上风电柔直输电工程(陆上工程)(佛山段)社会稳定风险的评估意见》(佛府办函〔2024〕93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阳江三山岛海上风电柔直输电工程(陆上工程)江门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江府函〔2024〕122号)、《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阳江三山岛海上风电柔直输电工程(陆上工程)阳江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阳府复〔2024〕62号)、《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阳江三山岛海上风电柔直输电工程(陆上工程)上报核准的意见》(佛发改电力函〔2024〕85号)、《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阳江三山岛海上风电柔直输电工程(陆上工程)(江门段)核准初审意见》以及阳江市发展改革局《关于阳江三山岛海上风电柔直输电工程(陆上工程)核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阳发改电能〔2024〕200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一式两份)

2.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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