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投审〔2024〕109号
省人民医院:
《关于申请开展广东省人民医院门诊住院大楼6-7-7A-8层综合ICU和手术室装修改造工程的请示》(粤医〔2023〕22号)收悉。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医疗设施配置水平,加快高水平医院建设,同意广东省人民医院门诊住院大楼6-7-7A-8层综合ICU和手术室装修改造工程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5-440104-23-01-212914)。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06号广东省人民医院门诊住院大楼。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对医院门诊住院大楼6层、7层、7A层、8层现状用房进行装修改造,涉及建筑面积约14024平方米,改造后将设I级手术室11间,III级手术室19间,ICU床位82张,并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对室内进行装修改造。其中,6层改造建筑面积3696平方米,将现状生殖中心、手术室改造为综合ICU病房,设置ICU床位82张;7层改造建筑面积约3696平方米,将现状21间手术室改造为20间手术室(I级手术室11间,III级手术室9间),并设置配套用房;7A层改造建筑面积约3637平方米,将设备层的设备重新布局,并增加输血科、供应中心、医护值班室以及用餐区等功能用房;8层改造建筑面积约2995平方米,将现状重症监护室改造为10间III级手术室,并设置麻醉科业务用房。建设工期为24个月。
三、项目投资估算为10138.94万元。资金来源由你院自筹资金解决。
四、按照《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粤府〔2022〕12号)有关规定,同意你院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自行组织建设。请据批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政府投资管理规定程序报我委审批。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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